“举报滥用公屋奖”最高3000元 下周三实施
房委会下周三起推出“举报滥用公屋奖”,鼓励提供滥用公屋的个案。当房委会凭举报人提供的资料,成功向滥用公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会向参与计划的人士提供感谢状,以及最高3000元现金奖励。
房委会表示,举报人要16岁或以上,由于涉及现金奖励,必须以实名举报,参加计划的人士须由专责人员进行初步评审及面见,以确保资料真确。举报途径可透过举报邮柬、房委会或房署网页的电子表格、举报热线、电邮及通知屋邨办事处等方式,举报后会收到确认通知,举报人士的身份会绝对保密。
至于在计划实施前已实名举报的个案,若调查未完结,又在计划实施后查明举报属实,署方会主动联络举报人,征询是否参与计划。
为免有关计划被滥用,每宗可获奖励的举报会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会由首长级人员担任主席,并作出最终决定。发言人指,自房委会推行了加强打击滥用公屋的新措施后,过去一段时间已查找出较容易侦查的滥用公屋个案,余下一些较隐蔽个案,需透过市民举报提供线索。
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认为,奖金只是政府一番心意,指即使过去没奖金,居民都会在留意到邻居有不当行为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举报。他又指,评审委员会由较高层次人员组成,相信他们有较客观的判断;而计划需要参与者以实名举报及提供事件详情,相信能避免滥用机制。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邓家彪就指,房委会实施计划后,需要定期检视措施的成效,决定会否继续推行计划;而公屋资源十分紧绌,相信社会不能容忍滥用公屋的人,认为奖金是象征式鼓励,金额已十分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