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内捣乱阻国歌法审议 众志3人罪成各罚款1千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立会内捣乱阻国歌法审议 众志3人罪成各罚款1千

香港众志副主席郑家朗、成员吴嘉儿及何秀仪,去年在立法会的《国歌法》公听会内抗议,被控在会议厅范围内逗留时未有遵守秩序,何秀仪被加控一项普通袭击罪。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裁定何秀仪普通袭击罪名不成立,3人传票控罪罪名成立,各人罚款1000元。

裁判官何俊尧判刑时表示,考虑到案情轻微,被告行为不算严重,未有严重干扰立法会会议,中断时间不长,明白3名被告不是为了个人目的及私利,简单罚款已足以作为惩罚。

裁判官说,明白被告很想当局及官员多些聆听市民意见,出发点是为了整个社会,但始终“过了界”便要受刑罚。他指出,假如为了抗争而干犯严重罪行,需长期监禁,被告又能为社会做到什么。

裁判官说,3名被告都是大学生,是未来社会栋梁,将来要靠他们,应留着血肉之躯,若随便被判监禁,将失去很多作用及贡献。

控方早前传召3名立法会保安证人作供,但裁判官认为供词不可靠,不接纳及不考虑他们的供词。

郑家朗离开法庭时表示感到失望,认为法律成为当权者武器攻击抗争者,目前倾向不上诉。

案发在去年3月16日,3名被告出席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举行的公听会期间,举起标语、播放国歌及离开座位,被指未有遵守秩序作出抗议行为,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行政指令,之后收到法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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