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嚴詞反駁港區國安法破壞香港司法獨立論 質疑有人眼中無一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反駁外界對港區國安法的質疑。她強調港區國安法並無破壞本港的司法獨立,她重申如果一國受損,兩制也會失去穩固基礎,質疑有人認為立法破壞一國兩制,可能從無將一國放在眼內。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出,港區國安法草案主要內容提到特區政府會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具最大主體責任行使法例下的管轄權,將成立由特首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亦會在警務處及律政司有專責部門處理有關國安事務。
林鄭月娥強調,司法獨立是法治非常重要一環,她看不到國安法主要內容公布後,有任何條文會違反基本法保障司法機構的條例。她又說限制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國籍,並非罕有,今次國安法主要內容並沒有觸及日後香港法院審理國安案件時,法官的國籍問題,是展示了對香港司法制度的高度尊重和充分信任。
林鄭月娥嚴正反駁有意見指,由特首指定若干法官處理國安案件會破壞司法獨立。她指出,基本法列明各級法官都是由特首任命,而有關任命是特首接受獨立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後作出,不是特首隨便在街上找人,有關安排在香港及其他地區都不罕見,如果有人對此表示聞所未聞,她認為這是孤陋寡聞,過去類似安排從無人認為牴觸維護司法獨立,反問為何到維護國家安全行為時,有人對特首行使委任權指定法官,出現如此大的擔心。
林鄭月娥又表示,港區國安法的草案說明,有助釋除公眾疑慮和關注。她說部份人憂慮港區國安法是否符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她指草案說明已明確規定中央對國家安全事務有根本責任,維護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香港市民也有共同義務,因此並無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強調如果一國受損,兩制也會失去穩固基礎,質疑如果有人認為立法破壞一國兩制,可能從無將一國放在眼內。
林鄭月娥又指,訂立港區國安法的做法符合憲法,也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自由,草案也包含普通法的概念,包括無罪假定、被告有辯護權、一罪不能兩審等。她指,雖然目前未有明確講明草案是否有追溯期,但內地也有既往不究的法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