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要求參選人簽署效忠特區 譚耀宗稱須確立確認書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國安法要求參選人簽署效忠特區 譚耀宗稱須確立確認書

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指,日後參選或就任公職時,應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人大常委譚耀宗指會包括公務員,他又相信,日後參選必須簽署確認書。

港區國安法草案中,明確規定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包括參選或就任公職時,應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人大常委譚耀宗指,當中的「公職」,包括公務員。至於參選人,他相信是把確認書,改為必須簽署。

譚耀宗在一個電台節目上亦表示,以前參選或就任公職時的做法奇怪,可簽可不簽確認書,出現很多人不簽署的情況,現時是要進一步確立要簽署確認書。

另外,中央保留處理特定情形下案件的權力,譚耀宗透露,草案有機制界定。立法後,中央會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而香港則會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譚耀宗表示,當中的秘書長會由港人擔任,而另設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則由中央指派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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