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指制订港区国安法后 本港仍要就基本法23条自行立法
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梁爱诗,出席一个基本法30周年论坛时指,全国人大制定港区国安法之后,本港仍须要就基本法23条自行立法。
梁爱诗指出,很多人对基本法有误解,认为中央除了国防及外交外,其他事务都不能管,又指反对派经常指责中央收紧本港自由,但其实是反对派不断测试中央底线,中央才根据基本法处理香港事务。她又指港区国安法仍未能涵盖所有国家安全范围,例如煽动分裂及泄露国家机密等,因此立法后,不等如本港就不用为基本法23条立法。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指,基本法与港区国安法同样是国家法律,但两者立法过程完全不一样,担心立法后本港法院不能全权处理案件,影响司法制度。他又指现时中央多讲“一国”,质疑一国两制是否已走样及保持初心,认为中央要克制行使权力,一国两制才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