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子在港开银行户口供人洗黑钱近60亿 判囚6年8个月
一名内地女子承认于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期间,串谋他人清洗黑钱近60亿元,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监6年8个月。
案情指,被告在内地经朋友介绍下,认识一名本港男子,并在对方怂恿下,开设一间报称经营电子零件出入口的公司;被告用公司名义开设户口,其后将银行提款卡、密码等资料交给这名男子后便返回内地,期间户口交易额达59亿7千万元,被告每个月就获得数百元的报酬,她于2018年9月再次入境本港时被捕。
警方指,涉案的金额是本港洗黑钱案件历来的第三高,判刑反映案件严重性,亦会继续调查案件,包括实际操作银行户口的本港男子,警方正调查他的身份,不排除更多人被捕。警方又指,近来有不法分子在社交网站以“揾快钱”为名,借用他人银行户口,提醒市民要清楚自己户口收入来源,以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