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在港開銀行戶口供人洗黑錢近60億 判囚6年8個月
一名內地女子承認於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期間,串謀他人清洗黑錢近60億元,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監6年8個月。
案情指,被告在內地經朋友介紹下,認識一名本港男子,並在對方慫恿下,開設一間報稱經營電子零件出入口的公司;被告用公司名義開設戶口,其後將銀行提款卡、密碼等資料交給這名男子後便返回內地,期間戶口交易額達59億7千萬元,被告每個月就獲得數百元的報酬,她於2018年9月再次入境本港時被捕。
警方指,涉案的金額是本港洗黑錢案件歷來的第三高,判刑反映案件嚴重性,亦會繼續調查案件,包括實際操作銀行戶口的本港男子,警方正調查他的身份,不排除更多人被捕。警方又指,近來有不法分子在社交網站以「揾快錢」為名,借用他人銀行戶口,提醒市民要清楚自己戶口收入來源,以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