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務委員會通過決議 解僱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港大校務委員會通過決議 解僱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

香港大學就去年違法佔中發起人之一、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因佔中案判囚16個月的事件,啟動程序檢視戴是否需要接受解僱的處分,港大校務委員會今午召開會議,消息指校委會傍晚以18比2的大比數過解僱戴耀廷的決議。

校委會成員盧寵茂、張達明、石禮謙及本科生代表李梓成等出席會議,港大的教務委員會早前,就戴耀廷的終身教席問題,完成調查並提出建議,認為戴耀廷個人行為不檢,但不足以成為解僱他的合理原因。校委會今日開會討論建議,最後以大比數通過決議,解僱戴耀廷。

據悉,教委會分別在5月和今個月上旬就事件召開會議進行審理,最終討論認為,戴在佔中案一事中有行為不當,但未充分構成「好的因由」作出嚴重處分,不建議解僱戴耀廷,但有關結論僅屬意見性質,最終仍須待校委會於今午召開的例會上作最終決定。而戴早前已表示,不會出席今日的會議。

戴耀廷任職港大法律系時,大力宣揚違法達義,鼓勵學生和年輕人以違法行為及違法意識,爭取他們心中的所謂正義,被批評做法與其法律教授身份大相逕庭,是極大和極荒謬的諷刺。戴耀廷雖因違法入獄,教委會亦裁定戴「行為不當」,惟戴近日卻再次涉及推動民主派舉行違法初選,有輿論批評他「死不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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