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城市广场大冲突 3人承认暴动罪本月18日判刑
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广场的大冲突,3名男子包括一名17岁学生,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暴动罪。辩方求情时称案件是悲剧,被告也没预谋犯案,案件押后至本月18日判刑。
3名被告分别是24岁侍应梁柏添、51岁保安员龚志远及一名17岁李姓中5男学生,他们涉及4项控罪,指他们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参与暴动,及有意图地使警员张历恒及郭兆恒身体受严重受伤。他们都承认暴动罪,换取控方不起诉有意图而伤人罪。
案情指,警员张历恒当晚9时55分看到同袍被袭,上前支援时,被至少20名示威者拳打脚踢,历时大约一分钟。过程中3名被告涉嫌参与用雨伞等,向他或其他警员施袭,张历恒事后左眼眼眶以及鼻骨骨折,要两次接受手术。
另一名警员郭兆恒,当时则与同袍走散,他打算经电梯上4楼时,有示威者向他冲下去,他被人推跌,也被人用硬物袭击约一分钟,直至有记者上前保护他,示威者才散去。他之后头皮受伤要缝针,已恢复正常职务。
警方事后凭闭路电视片段等证据,先后拘捕3名被告,从两名被告搜出案发时所穿的衣物和所用的八达通。
辩方求情时,形容事件对受害人、社会以及参与人士而言是悲剧,所有人都付出代价,有被告只是想参与和平集会,并没有预谋犯案。代表中5男学生的大律师就指,被告一直对社会公义有看法,当晚现身大型示威现场,因为年轻容易受气氛影响,引致作出错误判断。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本月18日判刑,其间三人要还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