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被控4項發表煽動文字罪下午提堂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譚得志被控4項發表煽動文字罪下午提堂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4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案件將於下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譚得志目前仍在大埔警署被扣留調查,他的助理引述律師表示,警方國家安全處指譚得志亦涉嫌干犯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須要錄取多一份口供,暫時不會釋放他,下午會直接送他到法院。

對於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拘捕人民力量譚得志,被指引用的法律條文古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法律如果仍然生效,無分回歸前或回歸後,都可以被引用,又指事件與言論自由無關,國際公約亦訂明如果涉及國家安全或社會秩序等指定情況,言論自由是可以受到限制。

她強調香港有言論自由,並非單純批評行政長官或特區政府就會違法,又指媒體、網絡對政府和個別官員的批評是「恆河沙數」,相信報道只要客觀持平,不會違法,形容香港的新聞自由「非常堅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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