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中聯辦發聲明:香港從未存在過「三權分立」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港澳辦中聯辦發聲明:香港從未存在過「三權分立」

港澳辦及中聯辦晚上發表聲明,贊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本港政治體制並非「三權分立」的表態,支持特區教育局在教材中刪除有關內容,表示「三權分立」在香港從未存在過。

港澳辦發言人表示,根據憲法和基本法,香港特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政治體制的屬性和定位是一種地方政治體制,特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包括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都由中央授予,香港特區的憲制地位決定了其政治體制不應當與一個主權國家簡單類比,也不可能實行建立在主權國家完整權力基礎上的「三權分立」,「三權分立」在香港從未存在過。

發言人又強調,不搞「三權分立」是香港基本法起草政治體制有關內容時的一個重要指導思想,引述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指,「香港的制度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比如搞三權分立,恐怕不適宜」。

中聯辦表示,香港政治體制無論在回歸前還是回歸後,都是「行政主導」,而非「三權分立」。

發言人批評香港社會一些人故意混淆視聽,熱衷於鼓吹「三權分立」的論調,真實意圖是欲擴大立法權和司法權,削弱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抗拒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挑戰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將香港變成一個脫離中央管治的獨立政治實體。

中聯辦亦發聲明表示,自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基本法起草至今,中央有關部門權威人士和內地專家學者明確指出,香港政治體制無論在回歸前還是回歸後,都是「行政主導」,而非「三權分立」,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可概括為「三權分置、行政主導、司法獨立、行政長官代表特區向中央總負責」,而「行政主導」與「司法獨立」並非對立關係,也並非只有搞「三權分立」才有「司法獨立」。

發言人批評,一些人鼓噪香港實行的是所謂「三權分立」,實際上是一個偽命題,反對派長期以來在這個話題上混淆視聽,企圖積非成是,借所謂「三權分立」否認「行政主導」,根本目的是抗拒和架空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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