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自去年6月出獄後今日第3度被捕 涉違反禁蒙面法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個人社交網頁表示,中午到中區警署報到時,被警方以涉嫌在去年10月5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違反「禁止蒙面規例」 拘捕,現獲准保釋,下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同案被告包括社民連成員古思堯。
黃之鋒說,警方為他錄取了書面口供,並展示4條新聞影片,並且作錄影盤問。他指,今次是他在去年6月出獄後第3次被捕,他指警方的拘捕行動是多次一舉,不會令抗爭卻步。
警方指出,當日有大批人士在銅鑼灣一帶集結,並且遊行至中環,事前無按公安條例規定通知警方,屬未經批准集結,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拘捕黃之鋒。另外社民連成員古思堯亦因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捕。案件下周三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