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葵涌警署掷汽油弹 18岁男子判囚3年10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向葵涌警署掷汽油弹 18岁男子判囚3年10个月

一名18岁男子今年初与两人向葵涌警署投掷汽油弹导致车闸起火,并于工业大厦贮存11支汽油弹和原材料及防毒面罩等物品。他早前承认一项纵火罪及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今早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3年10个月。

被告透过代表律师求情说,自己在传媒渲染下犯案,事后已知道自己作了坏榜样,希望其他示威者不要仿效。精神科专家确认,他患上过度活跃症,由于被告犯案时仅17岁,法庭除了监禁外,仍有多项判刑选择。

法官胡雅文在判辞中指出,纵火属严重罪行,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又认为被告是有计划和预谋犯案,先后购买原材料并按网上影片学习制作汽油弹。

法官亦指,尽管被告患上过度活跃症,容易受传媒、社会氛围影响,渴望得到同辈认同,但未有证据显示,他的症状和犯案有关。基于案件严重性,法庭不会颁下教导所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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