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绍聪称12港人案 公安有足够证据始取得逮捕令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苏绍聪称12港人案 公安有足够证据始取得逮捕令

12港名人涉嫌非法进入内地水域仍羁押在深圳,当地公安报呈检察院批准逮捕他们。律师会前会长苏绍聪表示,如果公安取得逮捕令,证明表面有足够证据,让公安继续拘留嫌疑人和调查案件,如果缺乏证据,公安则可能要放人。他说不掌握案情和证据,难以准确估计批捕的机会。

身兼全国政协委员的苏绍聪表示,如果公安掌握证据12人涉嫌其他新罪名,检察院可能以有关罪名予以起诉。

苏绍聪认为,“官派律师”等于香港法院的义务律师,如果嫌疑人已成年并委托了律师,突然有其他人为其另聘律师的话,公安会很难处理。他相信,双方存在沟通问题,自己曾经处理很多客户被内地公安拘留的案件,家属很担心当事人的安全和处境,他一般建议家属到内地,与当地律师约见办案部门理解案件,甚至安排会见当事人,了解是否满意“官派律师”,当事人绝对有权更换律师。

对于有家属委托的律师被指受到当局压力退出案件,苏绍聪认为只是传闻,自己亲身处理跨境案件时,发现公安过份注重程序公义,形容当局“执得好正”,不接受任何取巧的地方,家属应该到当地搞清楚情况,即使隔离14日都是值得,以免揣测,无补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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