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鼓吹救12被扣港人違法集結 防暴警銅鑼灣多次舉藍旗警告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網民鼓吹救12被扣港人違法集結 防暴警銅鑼灣多次舉藍旗警告

有網民發起在港島區遊行以及計劃在各區活動,要求內地釋放12名港人。而民陣原定於今日舉行遊行,但被警方反對。在遊行原定出發地點銅鑼灣東角道,中午起有大批警員及記者在場,警員不時呼籲不要聚集,又曾舉起藍旗警告。

下午2時許,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和百德新街交界,警方多次舉起藍旗警告,並一度進入名店坊商場,再在商場外一段的街道,拉起橙帶封鎖線,要求聚集在街上的記者和市民離開。在記利佐治街一帶,有被截查的市民與警員發生口角,亦有圍觀者情緒激動,指責警員,有在場人士叫「黑警」和「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

大批防暴警在銅鑼灣一帶戒備。

同一時間,有人在希慎廣場附近叫「黑警」的口號,一批手持藍旗的警員,走出軒尼詩道,到希慎和時代廣場一帶戒備。

警方表示,有人於網上號召他人今日在全港各區進行違法活動,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甚至鼓吹以暴力傷害他人,包括用利刃或汽油彈襲擊警務人員、攻擊警署和非法堵路等。警方已在全港各區部署足夠警力,並密切留意各區情況及加強情報搜集,如發現或預視有任何人涉嫌干犯罪行,警方會果斷介入,嚴正執法。

有示威者揮舞美國國旗及高叫口號。

警方重申,就早前有團體申請的公眾遊行,已遭警方反對,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亦維持警方反對該遊行的決定。如任何人繼續組織、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上述遊行,均有機會觸犯《公安條例》下未經批准集結罪,以及限聚令。根據《公安條例》,任何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如觸犯暴動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另外,如任何人參與或組織受禁羣組聚集,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人民力量陳志全表示,人民力量如常在假日設街站,向市民派口罩,原訂今日下午1時開始,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派發口罩,但義工中午到場時,被防暴警察包圍,指他們阻街,並要求離開。

支聯會趁國慶日,到中聯辦外示威,促請北京停止打壓和釋放異見人士。

支聯會趁國慶日,到中聯辦外示威,促請北京停止打壓和釋放異見人士。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4人拉起橫額,背向中聯辦步行,指是象徵人權「倒退」,又高叫「釋放12名港人」等口號。警方在中聯辦外設置水馬、防暴警員在外駐守,警員其後向李卓人等人票控違反限聚令。

社民連梁國雄、黃浩銘等四人,早上在灣仔港鐵站遊行至會展旁邊,要求廢除港區國安法及釋放12名港人。遊行期間有約30名警員隨行,各處有警員駐守及戒備。梁國雄抵達會展旁的萬麗海景酒店外宣讀聲明,要求釋放12港人在內所有政治犯及結束一黨專政,又嘗試燒毀請願信,被在場警員以滅火器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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