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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不留最終還是留

擾攘兩個月的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是否接受延任的事件,最終以泛民主派未能在民調中取得過半授權,而改以得到簡單多數的支持,「政治決定」接受延任一年。

這兩個月來,坊間有不少文章,分析泛民留任與否的利與弊,這些文章的論述與觀點,都有值得觀看的地方。不過,從今次泛民最終接受延任的安排,我們看到的,泛民議員只是「存乎一心」,要走的有「走」的理由,要留的也總會找到「留」的因由。其實,筆者早已預期泛民議員會接受延任,至於他們留任的原因,就不用多說了。

有建制派朋友曾說過,希望今個立法年度,立法會議員會多考慮經濟民生的工作,協助政府幫助香港走過目前的危機。筆者只想說,這位建制朋友想多了。我們看看民主黨林卓廷在公布接受延任的記者會上的說法﹕「未來有3大工作,包括向政府施壓協助12名遭內地扣留港人;阻止建制派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清算反修例運動;及促使政府盡快重啟選舉並阻止大灣區投票計劃。」

這3個工作,根本與香港經濟民生沾不上絲毫關係。12名涉嫌在香港觸犯法律的人士,棄保潛逃的過程中,在內地水域被拘捕。老實說,這完全是有法可依的事件,究竟需要香港立法會做什麼?當然,特區政府自有需要關注這12名港人的地方,正如特區政府會關注在內地,在外國涉嫌觸犯別地法規的香港人,並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協助。

另外,政府已表明會在明年進行立法會換屆選舉,泛民議員身為當事人,要關注確實無可厚非。至於說「阻止大灣區投票計劃」,首先,政府已表明會研究改善投票的辦法,當中是否有所謂「大灣區投票計劃」,筆者並不知情,問題是,香港的投票制度的確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例如,香港沒有郵遞投票的制度,投票日安排也有不少要改進的地方,泛民朋友的表態是否等於要香港的投票制度「萬年不變」呢?

至於所謂修改權力法來清算反修例,正如筆者說的,要留的人,總會找到要「留」下來的因由。

香港公共管治
學會理事長 
陳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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