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9“大三罢”19岁理大生藏两刀及爆破器 判囚9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去年12.9“大三罢”19岁理大生藏两刀及爆破器 判囚9个月

去年12月9 日有人发起罢工罢课罢市期间,一名报称兼职运输工的19岁理大学生陈靖锋,在旺角参与集会时被警员在他身上搜出两把刀及一支玻璃爆破器,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在东区法院被判囚9个月。

裁判官刘绮云判刑时表示,案发时多人在现场聚集、叫嚣并堵路,被告陈靖锋携有的工具对他人构成危险,有一定杀伤力,认为案情严重,但考虑到被告身体状况不适合入住劳教中心,又已还柙多月,两项控罪判囚9个月,同期执行。

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无案底,在案发当日被捕后还押了约6个月,已相等于9个月刑期。他在被裁定罪成后,本来于上月29日等候教导所及背景报告后判刑,惟当日主审裁判官刘绮云发现,以被告的年龄,加上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只能判处监禁、劳教中心或更生中心,因此要重新索取劳教中心和更生中心报告,押后至今天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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