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于上水及铜锣湾犯案藏武器 科大四年级生判囚10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先后于上水及铜锣湾犯案藏武器 科大四年级生判囚10个月

科大一名四年级男生被指在今年1月及5月,分别于上水及铜锣湾管有生果刀及士巴拿等武器,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他早前认罪,亦同意犯案时违反了保释条件,今天在东区法院被判监10个月。

22岁被告吴睿康被告被控的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在今年1月5日在上水中心一灯柱旁管有一把生果刀、一枝木棍及一把扳手。而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则指他于今年5月27日,在铜锣湾东角道及轩尼诗道交界管有两支钢筋、一个士巴拿、两个螺丝批、一个锤子、一把刀、一个剪钳、一个打火机、一个点火器及两樽天拿水,意图在无合法辩解下使用该物品,以损坏属于另一人的财产。

辩方指被告吴睿康因遗传病导致有长短脚及散光等,亦患有亚氏保加症,情绪及愤怒管理能力差,在一时冲动下受社会运动炽热气氛影响而犯案,称被告明白自己的行为“极度自私,会令社会更撕裂,危及其他守法的市民”,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辩方冀法庭判缓刑,或将部分刑期同期执行,让他完成学位并深造研究人工智能。

辩方早前求情时同意,被告是在犯下铜锣湾案时违反了上水案的保释条件。而据报道,被告去年7月13日曾参与光复上水游行,被警员追捕时疑惊慌过度跨越天桥栏杆,险从天桥堕下,幸被及时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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