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促台灣放棄政治籌謀 讓陳同佳入境自首勿推卸責任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已表明願意到台灣投案,台灣要讓他入境,令事件早日解決,促請台灣放棄政治籌謀,停止推卸責任及發表不負責言論,認真處理事件,讓法治及公義得以彰顯。
李家超表示,特區政府一向是以務實態度處理事件,立場清晰,就是任何可行安排都會盡量提供,但必須符合香港法律,希望台方能夠盡快明確表示,陳同佳可以如何入境,以及明確時間,然後雙方透過警務聯絡機制,務實積極研究行程上的安排。
李家超又提到,報道指陳同佳最近打算到台灣投案,但被台方拒絕入境申請,他說一般人都對台方的做法感到難以置信,陳同佳被台灣列作通緝犯,有關當局本應是千方百計,無論天涯海角,盡快緝拿通緝犯歸案,但現時通緝犯自己「送上門」,台方則關上大門阻止,是無誠意解決事件。
李家超又批評台方將陳同佳自首與司法協助,兩件獨立事情扯上關係,目的是製造障礙,凸顯台方有政治籌謀。他說,案件現場在台灣,證人、證據都在台灣,而且明知香港的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條例不適用,仍不斷重複要求特區政府提供司法協助,即是要求特區政府違反法例,是不尊重香港法律制度的政治操作。
李家超又說,台方表示已與港方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這是台方單方面的描述,當時台方只是將一名人員的聯絡電話交予香港警方,轉交陳同佳,本港警方已完成,並知會台方,而據報道陳同佳在台灣的代表律師已聯絡這名指定人員。
李家超表示,警務聯絡機制仍然存在,如台方有任何事情希望透過此機制作出反映,或通知香港有關陳同佳批准入境事宜,港方表示樂意處理。
在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陳同佳是殺人犯,事件涉及司法管轄權和公權力運作,港府應與台灣進行司法互助,他又希望死者潘曉穎父母要求港府讓殺人犯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