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批近半食環署外判商0分表現仍獲合約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申訴專員批近半食環署外判商0分表現仍獲合約

申訴專員主動調查食環署外判街道潔淨服務監管,認為外判合約下的扣分制和扣減服務月費制度,未能起到阻嚇作用。公署審視去年4月起一年新批出的14份合約,有6份合約的承辦商在「過往服務表現」零分,仍然成功中標。

公署指,在扣分制下,只有僱傭失責才會被扣分,投標者被扣滿3分,未來5年的投標都不會被政府部門考慮,但過去10年從未有外判商被扣滿3分而失去投標資格。外判商其他失責事項,例如在值勤紀錄寫失實資料,都只會扣減服務月費,但申訴專員認為,扣減月費只是食環署取回督導的行政成本。

對於食環署指外判商過去失責愈多,在日後評標時「過往服務表現」的分數會愈低,公署審視去年4月起一年新批出的14份合約,有6份合約的承辦商在「過往服務表現」零分,仍然成功中標。公署認為食環署要改善招標和監管機制。公署又指,食環署人員約七至八成時間在平日和辦公時間巡查,在周末和假日,以及非辦公時間巡查明顯較少,認為食環署應該在這些時間加強巡查。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有6份合約的承辦商在「過往服務表現」零分,仍然成功中標。

公署的報告指,去年平均每份服務合約價值約1億元,但在要扣減服務月費的千多宗個案中,平均每份合約被扣減金額只有約8萬元。報告認為,有關扣減服務月費金額的比例明顯偏低,欠阻嚇作用。報告說,疫情期間防疫物資短缺,食環署應從疫情汲取經驗,假如外判商已盡力但仍未能向員工提供應有的保障,食環署應主動介入支援。

公署建議食環署研究機制或措施,以糾正外判服務欠佳的情況,其中可考慮將「服務欠佳」納入「扣分制」,以及檢討扣減服務月費的機制,金額需具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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