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旺角警署外擲汽油彈 判監3年4個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男子旺角警署外擲汽油彈 判監3年4個月

一名男子去年10月在旺角警署外投擲汽油彈,承認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在區域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3年4個月。

辯方在法官判刑前,呈上書面求情,指21歲的被告林小雄在內地出生,來港定居,僅得中一學歷,智力較低,犯案時情緒受困。法官郭啟安認為,被告沒有交代犯案原因,個人背景亦非有效求情理由。

法官判刑時說,被告受人指使,涉案物品由他人提供,但有計劃地針對警員或警署縱火,情節非常嚴重,這是加刑因素。雖然涉案汽油彈未有引致傷亡,但汽油彈狀態不穩定,難以控制,企圖犯案與實際犯案罪責無異,認為判刑的阻嚇作用至關重要。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10月14日凌晨,與另一人手持汽油彈走向旺角警署,並向警署側門投擲汽油彈後奔跑。期間一直有警員監視他們,兩人最終被警員截停,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投擲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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