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楊明不小心駕駛案押至下月中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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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藝人楊明涉於今年8月初在半山馬己仙峽道駕駛私家車時失事撞壆,事後拒絕向警方提供血液樣本,案件押後至12月中再訊。
原名林明樂的楊明,早上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他被控不小心駕駛、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共三項控罪,裁判官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以索取醫生報告等文件,期間被告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
案情指,他涉於8月7日在半山馬己仙峽道不小心駕駛私家車,車輛的窗被貼上膠貼,以減低其安全玻璃的透光能力,他亦涉於8月8日在瑪麗醫院急症室內沒有合理辯解下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