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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須是要「還」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體通過議案,指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如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由香港特區政府依法宣佈,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由於該決定適用於原定於2020年9月6日舉行的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因上述情形被依法裁定提名無效的第六屆立法會議員,換言之,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和梁繼昌等四人即時喪失議員的資格。筆者完全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區政府的決定,亦證明了做人的一句說話,「遲早要還的」。

還記得當日特區政府向中央屬求解決因立法會換屆選舉延期而出現的立法真空期時,筆者已經撰文提出「假如有部份現屆議員被確認為違反選舉法例或相關規定,就不能過渡為新立法機構成員,而一些不願意成為臨時立法機構成員的人,亦無須勉強。」

今次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基於特區政府向中央提出,被裁定不符合成為立法會換屆選舉的人,從政治倫理上,應該亦無法再擔任立法會議員的職務。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向人大常委會提出《國務院關於提請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的議案》。

四名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的人士見傳媒時,還說決定沒有法律依據,是人治的表現。筆者不同意他們的指控,事實上,正是由於要依法行事,當日為了解決立法真空問題,暫時沒有處理議員資格這個爭議的問題。可能有人以為既然已成功延任,等於蒙混過關,對過往自己的不當行為,就是一筆勾消。

誰不知,做人是要「還」的,常委會今次應特區的要求,依法處理這個憲制的羅輯思維問題,正是依法行事的表現,亦為一些不安好心的政治人物,劃上一條紅線。

香港公共管治
學會理事長 
陳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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