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指司法改革應由內部推行 不應由外力強行改革
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昨日指出,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是政治規矩和法律規範,他又認同,特區的司法系統應進行改革。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張曉明的講話中,有提到司法系統需要獨立,他從這個角度來看,認為改革應由司法系統內部推行,而非由外來強行改革。
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相信司法系統內部都知道有改革需要,他亦相信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烈顯倫的文章,亦並非要求司法系統由外向內的改革,他認為應給予司法系統內部一些時間討論,達到共識。至於烈顯倫的看法,在司法系統內是否普遍,湯家驊形容是一半半,有人會覺得烈顯倫過火,亦有人覺得他言之有物。
被問到如果外界有聲音要求司法系統改革,是否恰當,湯家驊指,要視乎是否有理據和有需要,而且並非向法官施壓。他又指,理論上可以取消法官的資格,但要指控法官違反誓言是聞所未聞,實際發生機會是零。
湯家驊又表示,雖然基本法104條不包括區議會,但認為立法要求區議會效忠特區是不為過,亦符合國際人權原則。他又認為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指,反中亂港者出局已成為一項法律規範,並非特別的事項,只是用不同表達方式,表達出任公職人員最主要標準是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他認為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需要得以全面準確界定,看不到不愛國人士如何符合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