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指初選意圖在於逼特首下台即屬犯法
警方拘捕組織和參加去年民主派初選人士,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表面證據已足夠,但警方一定要提供更多資料,當中「非法手段」不可以「基本法工作者」或議員的言論作為證據。
她指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有關人士繼續展開初選,是有系統、有組織、有策劃去達至「攬炒十步曲」,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逼行政長官下台。她認為立法會議員否決財政預算案並不違法,但未當選就表明目的是製造憲制危機,逼特首下台、政府停擺就是非法,有如駕車本身不違法,但蓄意過白線撞人就是非法。
譚惠珠表示,去年3月公民黨提出,如政府不滿足5大訴求,就會無差別否決政府議案,之後出現「35+」初選,戴耀廷提出「攬炒十步曲」目的是令社會產生混亂。她說,原本《國安法》於7月1日通過後停止便沒事,但繼續舉行初選,又公開簽訂聲明,表明當選立法會議員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已表現出犯罪意圖。譚惠珠表示,一旦這些參選人勝出,就是同一計劃的延續,初選是其中一步,顯示整套計劃是有組織、有系統及有策劃。
譚惠珠舉例指,如果只是買天拿水或樽並不犯法,但如果「加埋變成汽油彈」就是非法。不過她認為,何謂「非法手段」不能由議員或基本法工作者來填充,要由警方調查,提出更多資料。她說,現時只是剛逮捕,警方會調查案中每個人所做的事,再看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起訴。她又說,警方不調查有份投票的人是合理,因為未必證明到他們有心犯案,而案件亦不是要追究香港人,而是犯了刑事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