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法官及司法人员个案上升 司法机构重申法官不可偏颇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投诉法官及司法人员个案上升 司法机构重申法官不可偏颇

本港司法机构发表2020年年报,当中提到投诉法官及司法人员的个案显著上升,源于因若干法庭决定及案件而作出性质类似的投诉大幅增加。截至去年9月30日,已完成处理的投诉共有4700宗,当中包括4655宗此类性质类似的投诉。新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认同在不可削弱司法独立的关键大前提下,法官的投诉处理机制仍有提高透明度和问责性的空间。

年报指出,当中一宗投诉个案获证明部分属实,个案涉及投诉一名区域法院法官,其判刑理由书中的评论,给人偏颇观感。年报强调,法官及司法人员绝对不可偏颇,同样重要的是观感上亦不可被合理地理解为对任何人或因由有偏颇 。该判刑理由书引起争议,是在于它可能令有些不存偏见的人士认为,有关重要原则无被遵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已经提醒该名法官,而有关法官亦暂时不被编排审理任何涉及类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将对现有机制进行检讨,以进一步提高对法官和司法人员投诉机制的透明度和问责性。

张举能表示,司法独立不代表缺乏问责,司法系统本身具有各项制度,以确保司法机构和法官的工作向公众负责。当中包括上诉机制、公开发布的《法官行为指引》、处理针对法官的投诉既定机制等,他说这些制度当然有进一步改善空间,但他认为现存制度能确保司法机构,在组织和运作上独立,但在履行职能时全面向公众负责。

张举能又指,法官并非免于投诉及批评。根据现有机制,针对法官的投诉都由相关法院领导处理,并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在合适的情况下,亦会咨询资深法官的意见。

他又表示,司法机构每年均会公布接获及处理的投诉。某些投诉个案的调查结果会刊登于司法机构网站,供公众审阅,至于极其严重的个案,《基本法》第八十九条订明,行政长官可根据只由法官组成的审议庭建议,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对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在内的法官予以免职。即使在涉及可能需要将法官免职的个案中,负责向行政长官建议应采取什么做法的审议庭,只可由法官组成,这项规定充分说明《基本法》对司法独立,以及司法机构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干预,是何等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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