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非法集結案 法官練錦鴻下令在庭上戴黃色口罩者換口罩或離開
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在審理一宗與反修例示威相關的案件時,下令3名戴深黃色口罩的律師及旁聽人士,要立即更換口罩或離開法庭。
區域法院今日審理4名男子前年9月在九龍灣淘大商場集會期間,與另一批高唱國歌及揮舞國旗的人士衝突,被控傷人、非法集結等共11項控罪,4名被告在開審前,承認所有非法集結罪,其中1人另外承認傷人罪,其餘控罪獲法庭存檔不予起訴,4人需還押至本周三,再聽取求情。
處理案件的法官練錦鴻在審訊期間,指示法庭書記,要求3名戴深黃色口罩的律師及旁聽人士更換口罩,否則要離開法庭。
控方在庭上播放事發片段時,法官指片段中站在人群前的穿著黃背心人士,阻擋其他受害人離開現場,可能亦構成暴動一部分,又表示,會透過警方感謝及公開表揚主動保護案中事主的市民。
案發在去年9月14日下午,有市民發起在淘大商場聚集,兩批不同意見市民互相爭執衝突,其中1名女事主在扶手電梯跌倒後,其中1名被告聯同其他人施襲,女事主頭皮頸部受傷及失去3顆牙齒,另外2名男女被途人指罵拍攝示威者期間,被另外3名被告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