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示威暴亂 消防員認非法集結罪判囚34個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參與示威暴亂 消防員認非法集結罪判囚34個月

一名曾獲頒「花雞繩」的消防員承認前年11月10日在旺角山東街非法集結等5罪,早上在區域法院判監34個月。

被告方志雄承認非法集結、抗拒警務人員、管有違禁物品、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以及管有無牌無線電通訊器具共5罪;案情指去年11月10日,方志雄在山東街參與非法集結,被警方截停期間,將汽油彈拋在路面,之後激烈反抗,打中警員面罩以及將對方撐起,其後被搜出彈簧刀、槌、鐵筆,以及3枚汽油彈等物品。

34歲被告方志雄任職消防員近10年,2017年因拯救被困飛鵝山的內地人,而獲頒發「花雞繩」,還押期間錯過兒子出生,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希望盡快與2名年幼子女團聚。

法官祈士偉指案情嚴重,包括手持汽油彈令行為升級,亦嚴重擾亂公眾秩序。被告多位同事呈上求情信讚揚表現,並已經還押14個月,要與家人分開,亦失去以後服務公眾的機會,決定判監34個月。

至於同案另外2名被告,17歲學生林展陶承認非法集結罪,判入更生中心;26歲兼職銀行職員趙皓雋承認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判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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