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限令公务员4周内签声明效忠 宣扬或支持“港独”属违誓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政府限令公务员4周内签声明效忠 宣扬或支持“港独”属违誓

公务员事务局向各政策局及部门发通告,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务员,须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等,公务员须在部门发出信函4星期内签妥及交回声明;部门首长等高级职位的公务员须宣誓。

通告附件列出多种构成违反声明的行为,指宣扬或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均属违反声明。

附件指出,严重违法的行为,包括以暴力行为扰乱治安及公共安全、以不法手段在社会上进行损害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和声誉,藉以动摇特区政府的管治和施政的行为;或明知或罔顾后果地在社会上鼓动违反法律的行为,或参与旨在动摇特区政府管治和施政的组织或活动,皆属违反誓言及声明。

当局指,如有公务员不理会或拒绝宣誓或签妥和交回声明,会令人严重质疑是否愿意承担基本责任,以及是否适合继续留任公务员团队,当局会逐一考虑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展开行动终止有关公务员的聘用,有关人员有机会作申述。

公务员在履行职务时,若为个人政治信念或党派政治联系所影响或支配,或以公务身分表达与政府立场相违背的意见,或把公共资源运用于党派的政治目的,亦违反违反誓言及声明。公务员若表达个人言论时,忽略媒介、渠道、方式、对象等是否合适而导致社会人士把相关言论与表达者的公务员身分关连起来,导致他人觉得或怀疑他们在执行职务时可能会有偏袒等,亦与声明有所冲突。

局方指,如公务员有不当并违反誓言或声明的行为,当局会视乎个别个案实际情况,按现有机制采取相应的纪律行动,但公务员单就政府某项政策或决定,公开提出反对意见,一般情况下不违反声明。

公务员事务局去年10月要求所有在去年7月1日后加入的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全部均已在去年10月底前签妥声明,去年7月1日至今加入并已作出声明的公务员,有超过4千人。 新公务员工会主席颜武周表示,暂时不方便接受访问,稍后工会商讨后再作回应。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