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稱學校須確保展示字句或物件無危害國安內容
教育局向全港學校發出國家安全教育工作指引。當局強調,國安事關重大,教師不可能當一般富爭議的議題處理,教師須明確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國民責任,涉及國家安全的議題沒有爭辯或妥協空間,以及培養學生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感。
指引列明,教師一般會存檔工作計劃、選用及自訂教材和學生成績等,學校可要求存檔學與教資源,年期不應少於兩個學年,方便學校管理層或教育局有需要時查閱相應學習階段的資料。
教育局又指,學校須確保校園範圍內展示的字句或物件,沒有涉及危害國安內容,亦須禁止任何人攜帶違規物件回校;禁止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範圍作政治宣傳活動;學校應注意是否有人在校舍附近作政治宣傳活動或滋擾師生等。
指引提到,如果學生出現嚴重違規行為,建議學校可以考慮不同方法審慎適時處理。例如在學校叫口號、拉人鏈、張貼有政治訊息的標語文宣或唱有政治訊息的歌曲,存有或展示懷疑與港獨或宣揚表達仇恨和暴力的物品,發起或參與違規的校外活動,應立即勸止和解釋情況、提醒學生、諮詢警民關係主任等。如果情況嚴重或緊急,要立即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