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強調港人不能有雙重國籍 涉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林鄭強調港人不能有雙重國籍 涉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

本港首宗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審訊,行政長官林鄭月拒絕評論,但強調特區政府是依法辦事及信任香港的制度,又指人大常委會訂明港人不能享有雙重國籍,特區政府會嚴格執行相關政策。

首宗國安法案件,據悉律政司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6條 ,以保障陪審員人身安全為由,指示審訊不設陪審團,會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案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不會評論個別案件,但強調是依法辦事,並非不信任香港的制度。

林鄭月娥席行政會議前說:「香港是主要執行港區國安法的地點,由警方調查及執法,由律政司負責檢控工作,獨立的檢控官,案件最後由獨立法院審訊。這些元素已強調展示信任,信任一國兩制,信任香港的制度,不論是行政還是司法機關。」

另外,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指,由於香港不承認雙重國籍,可能未能為同時持有中、英兩國國籍的人提供領事協助。林鄭月娥指,是根據96年人大常委會就國籍法的解釋,特區政府會嚴格執法。

林鄭月娥說:「除非他們申請放棄及放棄外國國籍獲批,他們在香港仍被視為中國公民,因為他們不能享有領事保護,包括領事探訪權,這是非常清晰,我們嚴格執行及落實相關政策。」

林鄭月娥指,英國放寬BNO護照持有人移居英國的資格,牴觸中英聯合聲明及中英兩國簽訂的備忘錄,強調BNO只能作為旅遊證件,批評英方違反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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