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會申請10億元設疫苗保障基金 死亡個案最多獲賠250萬元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政府向立會申請10億元設疫苗保障基金 死亡個案最多獲賠250萬元

政府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10億元撥款,為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後出現的異常情況,設立保障基金。財委會下周五將會審議,初步建議40歲以下的死亡個案,最高保障額為250萬;40歲或以上為200萬;至於傷害個案,40歲以下最高保障額為300萬,40歲或以上為250萬。

政府所設立的保障基金,申請人士需符合2個條件,包括有關的接種疫苗後異常事件獲註冊醫生證明;以及專家委員會的評估結果,未能排除事件與接種新冠疫苗有關。申索應在接種最後一劑疫苗起計2年內提出。

當局指,申索人向疫苗製造商作出法律追索的權利不受影響,但不得獲雙重保障,如果法院裁定市民獲賠償,在保障基金獲得的金額,會從賠償額中抵銷。 當局表示,建議設立基金,是希望支援向接種疫苗後身體不幸受傷害的人士,加強市民對接種計劃的信心,讓市民在等候向疫苗製造商民事索償期間,都有即時的財政援助。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相信,訂立保障基金可增加市民對接種疫苗的信心,賠償金額亦合理,但建議政府列明,一旦受害者認為賠償額不足以彌補損失,例如長遠影響工作能力,受害者即使已獲基金賠償,仍有權再作民事追討。他又指,基金初步訂立最長2年的申索期是可以接受,但認為在部分疫苗使用新技術,加上長期副作用仍未完全清晰下,建議政府可考慮延長申索期。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