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流水式集會案 時任北角分區指揮官作供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七人,涉嫌參與前年8.18民陣流水式集會案,由當日其中一名警方指揮官作供。他表示,即使警方就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遊行仍有機會按原定計劃舉行。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其餘被告包括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和李柱銘。
辯方繼續盤問時任北角分區指揮官張永勤,他承認負責草擬當日的風險評估計劃,及預備和簽署當日行動綱領,但他沒有直接聯絡集會主辦單位,亦無留意他們曾舉行記者會,講述集會舉行的方式,只看過一些資訊,提及會「流水式」集會。
張永勤指,他在網上社交媒體收集的資訊所分析的情報,即使警方就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遊行仍有機會按原定計劃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