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機場襲擊《環時》記者付國豪及暴動 4名暴徒判囚13至45個月
於前年八月在機場舉行的反修例集會,《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被人用索帶綑綁及襲擊,4人早前分別承認暴動罪,或者裁定非法集結罪成,早上在區域法院判監13至45個月。
事發在前年8月13日,當日在機場的示威活動,觸發《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被示威者用索帶綑綁「私了」,亦有警員期間被包圍需拔槍示警。法官郭啟安表示,承認暴動罪的32歲社區主任邱文勁和25歲港鐵維修員葉文亮,與另外8人圍毆警員,有暴徒企圖搶槍,亦有暴徒搶去警棍,不停敲打警員頭盔,受襲警員要拔搶示警。
法官批評被告行為嚴重影響機場運作,破壞香港國際聲譽及旅客訪港意欲,而警員當時的生命威脅,較2016年旺角暴動更為迫切,而在機場犯案較街頭嚴重,成為加刑因素,但被告因為認罪扣減刑期,判兩人監禁45個月。
至於同案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25歲廚師高穎康和24歲清潔工人麥幸雄,法官批評他們的行為極具威嚇性、挑釁性及侮辱性,令現場情緒升溫,引發暴動,鑑於案情嚴重,判兩人監禁13個月。
警方指,尊重法庭的判決,刑期有阻嚇性,能夠反映案件的嚴重性,亦反映法庭有捍衛公眾秩序及安寜的決心。警方又引述法庭指,案件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及聲譽,案中被告與其他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嚴重破壞公共秩序及安寜,是一宗嚴重衝擊法治的案件,情節嚴重,需要作出阻嚇性刑罰。警方重申,尊重市民的集會及言論自由,但前提是以合法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