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违国安法案 控方加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危害国家安全等罪
目前仍被羁柙的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因涉及去年接受多间海外媒体访问及与外国官员会面等,被控一项“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控方申请加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将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讯,获总裁判官苏惠德批准。
新增的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控黎智英于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间,与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律师助理陈梓华、12港人案被告李宇轩、 “我要揽炒”团队发起人刘祖廸及其他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中国或香港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另一项“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作出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控罪指,黎智英于去年7月至8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李宇轩、陈梓华及其他人串谋,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在李宇轩被警方拘捕后协助他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