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警方交手令副本司法复核败诉再上诉 右眼受伤女子遭上诉庭讯驳回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促警方交手令副本司法复核败诉再上诉 右眼受伤女子遭上诉庭讯驳回

于2019年在尖沙咀一场反修例示威中右眼受伤的女子,被警方申请法庭手令取得医疗报告,她要求警方提供法庭手令副本遭拒,她早前提出司法复核败诉后再上诉,今日被上诉庭驳回上诉。

上诉庭颁下书面判词,指事主K有权向裁判法院申请暂缓手令,或向高等法院司法复核手令,但并不代表事主有权要求取得手令副本,这个权利亦无成文法或普通法基础去支持。

上诉庭指出,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资料当事人要求资料使用者提供资料的情况,是受刑事调查豁免,并反映立法机关采取的政策,就如原讼法庭法官所言,政策涉及许多实际考虑,而法庭难以评估,上诉庭认为法庭并非一个适合场合,制定普通法的新发展。

至于事主一方指,在不知悉手令内容下,是更难去挑战手令,上诉庭表示,所谓的实际困难并不损害事主诉诸法院的权利,事主知悉她的医疗报告是手令的主题,而披露报告会影响她的私隐,认为事主可以基于侵犯个人私隐,申请暂缓或司法复核手令。

上诉庭表示,事主诉诸法院的权利并无受阻,并不涉及《基本法》第35条保障的权利。

案中女事主于2019年8月11日的反修例示威中,在尖沙咀的冲突现场疑遭射伤右眼,引起广泛关注。但事主拒绝透露伤势是如何做成,亦一直坚拒警方取得她的医疗报告。警方曾表示,该女子受伤当日,尖沙咀警署受到暴力示威者严重冲击,示威者用丫叉、砖头和汽油弹掷向警署,警方在无选择下只好使用武力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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