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一職員拒簽聲明停職 不獲准回辦公室執包袱
在環保署任職的公務員胡先生,被指未有在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聲明中妥為簽署而被停職,他聲稱仍有住所門匙和藥物等私人物品遺留在辦公室,但就不獲准入內收拾。
胡先生早上在職工盟陪同下,返回辦公室交涉。署方代表指,已在胡先生被停職當日、即今個月12日,給予胡先生時間收拾物品,並同時告知停職後不可再返回辦公室,現時會安排將餘下的物品送回胡先生住所,希望對方安排接收。
胡先生反駁指,無收到相關通知,又指已透過短訊,反對由同事代為收拾物品,但至今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