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指如有人投訴大律師公會主席違法 政府會採取行動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特首指如有人投訴大律師公會主席違法 政府會採取行動

林鄭月娥表示,如果有人投訴大律師公會主席違法,港府有需要時會採取行動。

中聯辦前日發文,批評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借法院判決散播歪曲言論,為暴力者開脫,對執法者抹黑,對司法者施壓。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北京會否就夏博義的言論,採取任何行動,她說大律師公會有自我監管的規則,包括自行選出公會主席,目前特區政府沒理由要對大律師公會做出任何行動,但如果有人投訴大律師公會主席違法,港府有需要時會採取行動。

林鄭月娥重申,基本法或香港人權法案都尊重和保障港人自由,包括言論、集會等自由,每人都有言論自由,可以講想講的説話,但要符合法律框架,以及不違法,自由須依法受到限制,以保障他人權利和確保香港穩定安全。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