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称尊重言论自由但要依法办事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回应香港电台编导蔡玉玲被裁定两项车牌查册时“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罪成判罚款。
林郑月娥说尊重言论自由,认同记者专业,但要依法办事,传媒一般不应该有特别对待。她说原则是要依法办事,同时平衡各方利益,例如政府在完善选举制度的本地立法中,建议容许传媒可以查阅选民登记册。
她又提到,有关法案的逐条审议工作经已完成,政府会尽快提出修订,希望得到议会支持,按计划下月通过法案。
至于“结束一党专政”口号是否违反国安法,林郑月娥说,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是个享有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但并非全面自治,香港社会要尊重国家宪法,应该尊重今日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她说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在中共领导下,国家经济起飞,人民有美好生活,因此香港应尊重国家的执政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