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国安法首宗案件 法官处理控罪元素争议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涉违国安法首宗案件 法官处理控罪元素争议

本港首宗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6月下旬开审,高等法院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杜丽冰及陈嘉信,与控辩双方,今日讨论两项控罪的定罪元素,三名法官一致裁定就“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控方毋须证明被告有否使用暴力,至于“恐怖活动罪”,控方则需要证明涉案活动,造成或意图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案发在去年7月1日,被告唐英杰涉嫌在湾仔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标语旗帜的电自行车,撞向警员,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