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瀚獲推薦為終院常任法官 有待立會通過任命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林文瀚獲推薦為終院常任法官 有待立會通過任命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推薦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徵得立法會同意後再行任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對推薦獲接納表示歡迎。

林鄭月娥讚揚林文瀚主理上訴案件能力全面,處理公法和憲法案件方面民事案件經驗豐富,堪稱專家。她又指林文瀚判詞理據清晰透徹,中肯持平,經常廣受引用,在督導優化司法工作改革亦極富經驗,相信他將會對終審法院作出重大貢獻。

林文瀚曾審理多宗重大案件,他去年會同上訴庭長潘兆初審理禁蒙面法立法司法覆核上訴,裁定立法部分違憲,法例不應適用於獲警方批准的合法集會。政府上訴至終審法院,推翻上訴庭裁決,裁定法例適用於各類集會。

他曾經審理的其他案件,包括電訊盈科私有化、已故華懋主席龔如心遺產案及居港權案等。 林文瀚在1984年取得大律師資格,2001年加入司法機構,先後擔任區域法院、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法官,在2013年獲委任為上訴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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