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修例打擊起底 最高可罰款100萬元入獄5年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政府提修例打擊起底 最高可罰款100萬元入獄5年

政府建議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加入針對「起底」行為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100萬元及監禁5年。另外,亦建議賦予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和檢控權力,以及有法定權力要求糾正涉及「起底」的內容,目標在本立法會年度提交有關修例草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時說,近年社會的「起底」行為像是將個人資料武器化,令當事人蒙受重大傷害。建議條文列明,如任何人披露未經當事人同意的資料,並有意圖威脅、恐嚇或騷擾當事人或其家人,而有關披露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心理傷害,即屬犯罪。

民建聯葛珮帆認為,蒙受心理傷害難以介定,一些受害警員或因心理質素較好、身經百戰,證實不到。工聯會麥美娟關注,如果網站屢次公開一些個人資料,公署除了要求移除內容,是否有權可以封網或相關平台。熱血公民鄭松泰則關注,「起底」刑事化判囚5年是不合乎比例,認為罰款100萬元已有非常大的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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