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起实施电话卡实名登记 现有用户转台或开新号码亦需登记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明年3月起实施电话卡实名登记 现有用户转台或开新号码亦需登记

政府推出电话卡实名登记制度,由明年3日1日起,市民要实名登记,才可启用新电话卡。上台月费用户无需再登记,除非“转台”或开新电话号码,才需要登记。储值卡现有用户最迟要后年3月22日完成登记。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邱腾华表示,是考虑到个人和业界需求,例如创科界进行实验,需要大量一次性储值卡,相信放寛后足以满足需求,重申上限只适用于储值卡,不适于月费卡。当局放寛公司和个人的实名电话卡数量,由原本每人可向每家电讯公司登记最多3张,放寛至每人可向每家公司登记最多10张,公司用户可向每家电讯公司登记25张。

邱腾华(右)表示,涉及《港区国安法》的罪案,是否毋须手令取得登记资料,要视乎国安法条文规定。

邱腾华表示,电讯商将要负责核对及保留登记者资料,执法部门可凭法庭手令或在紧急情况下毋须手令,要求电讯商提供资料。他表示,全球绝大部分地方都有实施电话卡实名制,加上防止罪行的需要,本港只是跟随大趋势。现时香港有约1200万张正使用的储值卡,很多商业及电话骗案利用无法追查储值卡漏洞而进行,警方追查时有难度,实名登记制是其中一个方法填补漏洞,对整体防止罪案有一定帮助。

邱腾华被多次追问,执法部门在什么情况可以毋须手令取得资料,他表示,新规例下相关做法与现行一致,强调不会透过今次规例,增加或减少执法部门的权责。至于涉及《港区国安法》的罪案,可否毋须手令取得登记资料,邱腾华指要视乎国安法条文。

他又指,政策只规管香港卖岀的电话卡,并不会规管外国卖的电话卡,当局会审视政策实行的情况,但没有设立检讨期,亦无仿倣内地推出身份证验识及人面识辨的措施。

通讯事务总监梁仲贤表示,如果用户在店舖登记电话卡,电讯商会采用面对面核实方式;如果在流动程式或网站等电子平台登记,电讯商会采用“eKYC”方法,或要向当局提出执行方法。政府推出的“智方便”手机应用程式,亦可以作验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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