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迷你倉只四份一完全符合安全要求 陳克勤促政府引入發牌制度監管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全港迷你倉只四份一完全符合安全要求 陳克勤促政府引入發牌制度監管

導致兩名消防員喪生的九龍灣迷你倉大火於2016年發生,5年轉瞬過去,雖然政府立法提升迷你倉及其所在舊式工業大廈(工廈)消防安全,並加強執法,但現時仍有很多迷你倉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就此提出質詢,問政府會否引入發牌制度,以加強規管迷你倉的經營。

保安局回應指,現時本地690間迷你倉當中,有167間同時遵辦屋宇署和消防處兩個部門的要求。即大約只有四份之一的迷你倉,是完全符合政府提出的安全標準。政府表示相關部門會繼續按照現行法例,跟進有關迷你倉餘下待遵辦的要求,並對迷你倉內發現的違規情況採取執法行動。

保安局指出,自2016年6月起,消防處、屋宇署、地政總署等相關部門一直按照現行法例,對全港迷你倉內發現的違規情況採取執法行動,要求有關迷你倉營運者和業主盡快消除安全隱患,以改善迷你倉的安全水平。而根據相關部門的巡查所知,現時本地有690間迷你倉,由約130家公司經營。

而自2016年6月至2021年4月底,消防處已巡查共1166間迷你倉(當中部分迷你倉已結業)。消防處根據《消防條例》(第95章)向927間迷你倉的營運者共發出3154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另外,過去5年共186間曾獲發「通知書」的迷你倉的經營地點涉嫌違反相關地契條款,當中90間已結業。

陳克勤敦促政府加強規管迷你倉的經營,應考慮引入發牌制度。

消防處在過去5年已向247間未有遵從「通知書」的迷你倉營運者提出檢控,當中有37宗個案已定罪,共罰款$572,600。在屋宇署方面,該署已就17間未有遵從法定命令的迷你倉向有關業主提出檢控,當中有9宗個案已定罪,共罰款$199,995。

截至2021年4月底,在現時營運中的迷你倉中,有216間已完全遵辦消防處發出的所有「通知書」,139間已完全遵辦屋宇署發出的所有法定命令,當中有99間同時遵辦兩個部門的要求;在近年新開業的迷你倉中,有104間完全符合消防處的要求,99間完全符合屋宇署的要求,當中68間同時符合兩個部門的要求。

保安局表示,總括而言,現時本地690間迷你倉當中,有167間同時遵辦兩個部門的要求。政府相關部門會繼續按照現行法例,跟進有關迷你倉餘下待遵辦的要求,並對迷你倉內發現的違規情況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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