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車棄置官地無人管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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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將會主動調查官地上棄置車輛的問題。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近年不時有傳媒報道,長期有廢棄車輛停放在公眾車位或路旁,問題持續多年未見改善,令人懷疑現時政府當局的策略和措施是否足夠和有效,今次調查將審研運輸署和地政總署的措施成效。
公署指,現行法例下,如果路上有棄置車輛造成危險或阻礙,警方可以介入處理,但如果官地上有棄置車輛,未有構成危險或阻礙,地政總署或運輸署可要求佔用人在限期前移走車輛,否則當局可將車輛移走或充公,並考慮檢控相關佔用人,但2007年至今未有成功檢控的案例。
公署初步查詢顯示,即使地政總署能取得車主資料,往往難以追查佔用人的身分及掌握足夠證據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