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蘋果日報》4高層被控違國安法 9月30日再還柙懲教署看管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前《蘋果日報》4高層被控違國安法 9月30日再還柙懲教署看管

前《蘋果日報》4名高層,被警方國安處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官拒絕4人保釋,各人還柙懲教署看管,9月30日再訊。

被告4人分別是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副社長陳沛敏、筆名「盧峯」的主筆馮偉光和筆名「李平」的主筆楊清奇,他們被警方國安處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4人在庭上表示明白控罪,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到9月30日再聆訊,以處理警方檢獲的證物,包括40多部電腦,及進行財務調查。

控罪指,4人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3日期間,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黎智英、張劍雄、羅偉光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警方國家安全處在昨日以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林文宗,同日撤銷早前被捕的陳沛敏、馮偉光和楊清奇的保釋。至於上月被捕的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已被落案起訴,正在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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