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波引用《公司条例》调查壹传媒及黎智英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陈茂波引用《公司条例》调查壹传媒及黎智英

财政司长陈茂波引用《公司条例》,委任会计师公会前会长陈锦荣,作为审查员,调查壹传媒集团事务,6个月内提交报告。调查内容包括壹传媒和前主席黎智英之间的借贷和还款是否真实。

调查范围包括集团事务是否以损害成员利益,以图欺诈公司债权人;集团的高级人员有否按个人利益处理公司事务,导致公司公众股东蒙受损失;高级人员是否涉及对公司成员或债权人作出欺诈失当行为;壹传媒有否向股东作出全面、充分和及时的披露;高级人员是否无履行应尽责任或履职时有疏忽;壹传媒和前主席黎智英之间的借贷和还款是否真实,按公平原则和正常业务需要进行;壹传媒作为上市公司,管治是否健康;以及他作为财政司长,如果按照法例对董事作出取消资格令,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会计师公会前会长陈锦荣,获委任为审查员,调查壹传媒集团事务。

陈茂波举例指,公司今年5月出公告,声称公司流动资金充裕,可以应付自4月起18个月运作,但当6月被保安局长冻结3间子公司约1800万元结余时,壹传媒在不足一星期内,宣布终止一间主要子公司的出版业务;又指公司上周在公告首次披露,壹传媒4月提前偿还1.5亿元的贷款,令公司现金急剧减少,而过往年报显示,相关贷款仍未到期,令人怀疑公司是否有意图欺骗债权人。

陈茂波又说,壹传媒3间子公司及高级人员,涉嫌违法港区国安法被起诉,令人怀疑公司事务是否按高级人员个人利益处理,并因而令公众股东蒙受损失,令人关注是否出现严重管理失当、高级人员是否涉及上述犯罪行为,以及在保障债权人利益上是否尽职。

壹传媒集团旗下的《苹果日报》早前已经停刊,银行户口被冻结,大股东和董事被捕。壹传媒日前发通告,指集团今年5月底的现金结余约有3.4亿元,2个月内减少1.8亿元,主要由于已偿还大股东黎智英提供的1.5亿元股东贷款,以及支付营运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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