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等3人涉「雷動計劃」廣告違選舉法 下月再提堂
戴耀廷等3人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非法刊登有關「雷動計劃」的廣告,招致選舉開支,案件下月轉介到區域法院再提堂。
戴耀廷由囚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他連同石守正及葉劍青被控四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控罪指,三人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分別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涉款逾25萬元。
裁判官羅德泉同意將案件轉交區域法院,押後至下月19日再提堂。除戴耀廷外,石守正、葉劍青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