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國安法案判刑 唐英傑兩罪入獄共9年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首宗違國安法案判刑 唐英傑兩罪入獄共9年

本港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今判刑,被告唐英傑兩項罪名成立,其中煽動分裂國家罪判監6年半,恐怖活動罪判監8年,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合共判監9年,另外吊銷駕駛執照10年。

唐英傑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寫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

唐英傑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寫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撞倒3名警員。辯方昨日求情指,本案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情節較輕,而唐英傑衝過防線只因魯莽駕駛,並非刻意攻擊警員;但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不同意,認為被告是故意衝過警方防線,又指法庭可以分開考慮兩項控罪的刑罰。

大批軍裝警員到太古廣場及金鐘廊天橋驅散聚集的人群。

案件判刑後,數十名市民在法院附近、連接太古廣場及金鐘廊天橋逗留,大批軍裝警員到場驅散,部份市民在天橋靠窗位置,放下聲援唐英傑單張,警員其後用橙帶包圍放有單張的範圍,在現場拍攝片段後,將單張清走。警方又在太古廣場對開的電車站,截查十多人,檢查他們個人物品。其中一名女子無法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警員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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