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被控披露游乃强受查 年底开审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林卓廷被控披露游乃强受查 年底开审

立法会前议员林卓廷涉嫌披露时任元朗警区助理指挥官游乃强,就元朗7.21事件接受廉署调查,被廉署落案控告3项“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排期12月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预计审讯6日,等候开审期间林卓廷继续还押。

案件今日再讯,辩方指,控辩双方已签署同意案情,包括同意林卓廷有披露过受查人身份,但会争议林卓廷披露的内容是否受规管,以及有没有合理辩解。

辩方指,控方将传召3名证人,辩方除林卓廷外,会再传召多3名证人,亦会呈堂大约3段新闻片,预料审讯连同结案陈词需要5至6日。

控方就指,可能会争议片段的真确性及相关性。控罪指,林卓廷分别在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披露被指称或怀疑已犯《防止贿赂条例》的受查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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